各学院(研究院):
为了鼓励在读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促进在校研究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院2009年继续开展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现将2009年度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学院(研究院)遵照《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2008】厦大研字13号)文件精神,做好2009年度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关工作。
二、2009年度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额度标准:
国家或地区 资助额度(元)
香港澳门 2000
台湾 3000
韩国、日本 5000
其他亚洲国家 4000
大洋洲 8000
欧洲 10000
非洲 10000
美洲 12000
三、具体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拟申请资助的学生须在每季度最后一月(即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前,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
(2)会议正式征文通知(Final Call for Paper)
(3)论文录用函和大会邀请函
(4)拟发表论文全文(或会议摘要)
(5)外语水平证明
2.院系审核。学生所在院系对学生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内容、在所属领域会议的级别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申请资助的名单。
3.学院报送材料。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学生填写的《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及论文录用函和大会邀请函,提交期限应为3月、6月、9月和12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同时,各学院(研究院)须根据学生实际参会情况向研究生院提交上一季度《受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及学生参加会议后撰写的总结报告。
4.研究生院复核、拨款。研究生院将对经过院系审核的资助申请进行复核,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额度后通知财务处将款项拨至各学院(研究院),并公布在研究生院主页上。学生因故未能成行但已下拨到学院(研究院)的款项将在下一期拨款时予以扣除。
5.学生报销。受资助学生回国后应在一个月内(遇寒暑假顺延)向所在院系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会议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发言或报展的日程页复印件)
(2)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参加国际会议的总结报告
(4)参会情景照片若干张(电子版)
(5)批准资助项目的相关正式发票原件(所有发票背后需有导师和本人签字;机票原件需随发票,国外电子机票应附登机牌)
6.学生所在院系审核以上材料,并按程序办理审批。审批原则为学校资助额度内实报实销。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http://210.34.0.175/hy/Show.asp?id=2239
相关附件:(上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附件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信息汇总表
2.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
3.受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