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下半年高校教师硕士生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1-10-09 | 阅读数:
高校教师硕士生提交论文的时间是2011年11月1-10日,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于法学院202室康老师,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1年12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2年4月1日-10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2012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

上一条:关于报送2011年12月份拟授学位人员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奖学金信息说明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