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12月份拟授学位人员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1-10-10 | 阅读数: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2011年12月下旬召开会议。经研究决定2011年12月份拟授学位人员学位申请材料的报送时间为12月12日-15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报送时间之前按照我校研究生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含各分委员会制订并公布规定)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请各单位务必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报送。 一、报送材料对象 2011年12月15日前(含15日)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除同等学力)一份,由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学位申请与授予模块下的学位申请管理功能中打印,每页均需填表人、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1,下载填写,每页均需填表、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 2、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活动规范受到校级处分核查表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因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活动规范受到校级处分核查表一份,详见附件2,下载填写,每页均需填表、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 特别说明: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厦大研〔2011〕3号)文件规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审核学位授予人员名单时,务必认真核查学位申请人员是否于2011年1月20日后发生过考试作弊或违反学术活动规范相关行为,并其对相关行为所受到的学校处分进行核查并报送相关材料。 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汇总表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汇总表一份,详见附件3,下载填写,每页均需填表、审核人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 4、学位申请书 每位学位申请人应提交一式两份的“学位申请书”,确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已签,并按照《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中的顺序进行排序。 5、学位基本数据表 每位学位申请人(除同等学力学位申请人)须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学位申请与授予模块下的学位申请功能中打印签字,交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同等学力学位申请人需手工填写《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交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6、研究生科研成果一览表 每位学位申请人(除单证硕士、同等学力)须从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学生信息模块下的科研成果信息功能中打印签字,交研究生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7、博士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 每位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已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目录(含版权页)、论文首页及尾页,出版的专著、教材或已获得的专利授权书复印件等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收集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8、学位论文 每位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简装本两本,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一份;由研究生秘书汇总收集后统一提交研究生院;若申请人的论文为涉密学位论文(须经科技处、研究生院确认批准),则不必提交论文简装本及电子版;涉及涉密学位论文的单位,请务必提交涉密学位论文清单,每页均需填表人、审核人签字盖章。 涉密学位论文简装本及电子版在保密期满解密后再按要求交学位与学科建设办,保密论文的相关管理请各院系按照《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及学校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9、学位证照片电子版 各位学位申请人(除同等学力)须根据各学院的授学位工作安排,通过系统进行学位申请时上传相关学位证照片电子版(若无学位证照片电子版将无法进入下一步的学位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 所提交的学位证照片电子版务必严格与使用于学位证上的照片保持一致。若学位申请人提交照片与学位证上的照片不符,所产生的后果将由学位申请人自负。 学历教育学位申请人(即双证)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照片上报。研究生院将匹配相关数据图片。已有照片的申请人只须核对照片是否为本人,不需再次上传;若发现匹配有误,请与研究生院联系修改。部分未匹配成功的学历教育学位申请人可在研究生毕业图像网上核对(登陆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时,将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另存为图片进行保存,再根据要求进行上传。 非学历教育学位申请人(即单证和同等学力)需根据以下采集标准进行照片采集: (一)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二)大小:

上一条: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职法律硕士提交论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