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法律硕士调档函和政审表已发

发布人: 王艳红 | 发布时间: 2009-06-10 | 阅读数:
2009级法律硕士调档函和政审表于6月4日由招生办以平信方式寄出。寄送地址是2009年4月参加复试时自行填写的信封上的地址。6月20日之后尚未接到调档函和政审表的,可以联系法学院康老师,电话:0592-2186991。 注:委培的硕士生只需寄送政审表,档案留在委培单位。 调档函和政审表的寄送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党委,邮编361005。有关调档案和政审表的寄送问题,可以联系法学院吴老师,电话:0592-2180879。 录取通知书的寄送时间稍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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