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法学硕士调档函和政审表于6月4日由招生办以平信方式寄出。推荐免试生的寄送地址是2008年11月报考时所填的个人通讯地址;其余人的寄送地址是2009年4月参加复试时自行填写的信封上的地址。6月20日之后尚未接到调档函和政审表的,可以联系法学院刘老师,电话:0592-2185983。
调档函和政审表的寄送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党委,邮编361005。有关调档案和政审表的寄送问题,可以联系法学院吴老师,电话:0592-2180879。
录取通知书的寄送时间稍后另行通知。
致
礼!
刘巧英
lqy@xmu.edu.cn
200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