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维 | 发布时间: 2024-09-14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学校现已启动2024下半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491.htm),现将校级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此次校级奖学金法学院本科生共有2个名额(详见附件1-1、附件1-2),即为中国银行奖学金可推荐1个名额,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可推荐1个名额(全校获奖名额为本科生5个,差额评审)。

二、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本次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详见附件2-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详见附件2-2)进行。

参评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的,还需参照《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详见附件2-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详见附2-4)。

参评中国银行奖学金,还需参照《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中国银行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3月修订)》(详见附件2-5)、《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实施细则 (2023年修订)》(详见附件2-6)。

【注意】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4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中国银行奖学金参评者应为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生,且年度成绩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5%;

根据厦大学〔2022〕99号规定,参评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在评审年度志愿工时不少于20小时。

三、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1)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两份)(附件3-1);

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参照附件2-3第5页本科生部分)。

(2)电子版材料:

申请表(附件3-1);

申报汇总表(附件3-2);

测评汇总表(附件3-3);

主修成绩单;

相关证明材料;

工时证明(含日期的电子版志愿汇截图)。

2.中国银行奖学金:

(1)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一份)(附件4-1);

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4-3)(由班长填写提交);

诚信承诺书(附件4-4)。

(2)电子版材料:

申请表(附件4-1);

测评汇总表(附件4-2);

主修成绩单;

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参照附件2-6)(相关证明材料分成“基础素质测评”“科研论文”“学业竞赛”“社会实践”“学生工作”“非学科类竞赛”6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且证明材料排序与附件4-2测评表内的排序一致;

工时证明(含日期的电子版志愿汇截图)。

(二)材料提交方式

欲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16日12:00前将个人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交予各班班长,班长于9月16日22:00前将电子版材料以“班级+校级奖学金”命名发至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邮箱xmulawxsb2024@163.com(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与中国银行奖学金的申报材料分开整理)。

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的个人请于9月18号将纸质版材料交予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于9月19日交予学术部杨舒涵同学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注意】请务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学生会学术部负责人:陈锦炫。

四、奖项兼得问题

1.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 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zip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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