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民法学者吴光荣教授主讲第43期旭丰民商法论坛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4-05-08 | 阅读数:

2024年4月27日19点,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四十三期旭丰民商法论坛在法学院B138教室如期举行。本次论坛主讲人是知名民法学者、最高人民法院前法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吴光荣教授。此次讲座由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何丽新教授主持,厦门市律师协会王桂英会长、法学院蒋月教授、肖伟教授、王杏飞教授、吴旭莉副教授、魏磊杰副教授、齐云副教授、闫语助理教授、林斯韦助理教授等出席本场讲座。此外来自厦门市中院、旭丰律师事务所、厦门市仲裁委以及厦大法学院的诸多同仁、学生共计80多人共同参与。

吴光荣教授作为《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组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向我们介绍了该司法解释在形成过程中的诸多细节,并归纳出六大特色和功能,分别是:总结司法经验、澄清认识误区、统一裁判尺度、降低诉讼成本、倡导诚实信用、维护交易安全。

随后,吴教授选取了司法解释中的若干亮点,包括预约合同的法律适用、阴阳合同与合同变更、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由点及面,将司法解释着力澄清的系列重大理论和实务争议的问题徐徐展开。

交流提问环节,吴教授分别就如何理解“认人不认章”以及如何处理此种规则与我国独有的企业形式构成的之间的张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限制、代位权行使过程中此债务人可援引的抗辩、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内容确定性之要求的不同 、强制性规定二分的取舍以及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更为精细化的认定等问题作了简要而不失深度的解答。

吴教授的阐述贯穿着诚信原则、比例原则与私法自治的平衡,勾勒出了一个更为公正且更有效率的合同法体系。

最后,主持人何丽新教授指出,民法典特别是合同法部分是学术的富集区,值得我们投入更多精力深入研究。何丽新教授也向吴光荣教授发出邀约,希望今后有更多机会聆听吴教授的分享。


图文/杨泽钜

审核/魏磊杰

审定/张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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