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年度胡奇蝶国际(港澳台)交流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3-06-05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法学院2023年度胡奇蝶国际(港澳台)交流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启动,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2021年3月——2023年2月在国(境)外参与学校组织的校际交流项目或学院组织的院际交流项目(含线上),顺利完成交流并按规定完成校内手续及项目总结的学生。重点资助品学兼优(特别是来自经济困难家庭),以及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参加交流与学习的法学院在读全日制学生。

二、 资助名额及标准

名额:按实际报名参评人数确定。

标准:赴中国台港澳地区、东南亚国家交流,资助金额为最高5000元人民币/人;赴除中国台港澳地区、东南亚国家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交流,资助金额为最高8000元人民币/人;参加学院或学校线上交流项目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资助金额。

实际资助金额将在上限范围内根据项目的时间长短和经费情况进行调整。

三、 基本条件及评选规则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按学校的规定报到和注册;

4.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事故及信用不良记录;

5. 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出国(境)交流的语言要求;

6. 受资助学生交流结束按期回校后,需提交学习交流总结材料,方能获得资助金额。

7. 优先考虑来自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

1.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胡奇蝶国际(港澳台)交流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法学院院级奖助学金考核量表(附件2)(需附证明材料)

3. 校内成绩单

4. 工时证明

5. 交流期间的成绩单/证书

6. 交流总结及照片(总结1000字及以上,照片1-5张)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3日

全部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纸质版提交至法学院C203办公室。

(各项申请材料请勿提交原件,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材料6:交流总结及照片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markli@xmu.edu.cn。

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胡奇蝶国际(港澳台)交流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法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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