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10-12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术诚信,经研究决定,各学院、研究院应严格在答辩前对每一篇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查重,论文重复率可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但“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最高不得超过20%。

各学院、研究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查重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特此通知。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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