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在职高校教师攻读硕士研究生超期警示及论文提交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1-02-15 | 阅读数:
根据研究生院的通知,2007年入学的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将于2012年满5年在校年限,为了让这部分研究生尽早安排自己的学业进度,将对这部分研究生提前一年做出超期警示的通知,请以下学号的同学在2月25日前到法学院办公室(202)领取超期警示通知书。 附超期警示学生的学号: 学号 X2006120159 X2006120161 X2006120162 X2006120163 X2006120165 X2006120169 X2006120170 X2006120171 X2006120175 X2006120177 X2006120187 高校教师硕士生提交论文的时间是4月1-10日,各学员请提交学位论文正稿10本于法学院202室康老师,逾期提交者不能参加2011年5月份的论文答辩;在2011年11月1日-10日提交论文者,可以参加12月份的论文答辩。

上一条:关于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届预计毕业生图像校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