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总结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3-09-27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我校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已全部结束。为全面了解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讲座)开设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及时划拨活动资助经费,并为下一学年夏季学期各类教学活动的开展和资助提供数据支持,请各学院(研究院)做好夏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讲座)开设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各学院(研究院)将文字总结材料以及课程(讲座)开设、实践活动相关数据汇总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根据学院(研究院)汇总数据划拨资助经费并核算下一年度分学院经费预算。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文字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版) 内容应包括:(1)主要图片资料(2)夏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组织、宣传与管理情况(3)学院(研究院)夏季学期开设研究生课程情况(4)聘请校外专家开设前沿专题课程和系列讲座情况(5)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突出亮点)(6)经验总结及改进建议(7)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特别要求: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立项项目团队及成员应及时总结,在教师指导下完成社会实践报告(可由项目团队共同完成),并向学院或研究院提交,同时附上《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研究生实践活动报告书》、单位社会实践评语等。各学院(研究院)应认真审核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报告并存档(研究生院将作抽查)。 2.数据表格(电子版和纸版) 各学院(研究院)应认真核对附件1-3表格中的数据,更正错误信息并补充相关数据。 3.以上材料纸版请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jsy3@xmu.edu.cn,联系电话2181497/2181463。 三、经费相关 1.资助范围 研究生院对夏季学期开设研究生课程、聘请校外专家开设前沿专题课程和系列讲座以及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资助标准 各类活动资助标准详见附件4,研究生院将根据财务处要求和资助标准作适当调整。 3.划拨方式 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研究院)核对汇总的数据,按照经费资助标准以及实际经费支出核算资助额度,并划拨至学院账户。 4.下一年度经费预算 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研究院)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教学活动组织和管理情况编制2013-2014学年夏季学期经费预算。 附件: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3932.html 1.2012-2013夏季学期各学院(研究院)开设研究生课程信息核对表(校内教师) 2.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聘请校外专家开课(含开讲座)信息核对表 3.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实习实践项目信息核对表 4. 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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