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得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交电子照片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3-10-21 | 阅读数:
获得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2013年10月31日前提交电子照片,用于学历认证。 文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和姓名,发送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 具体名单及要求详看附件。 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0592-218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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