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研究生学分核算的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10-10-09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确保2011届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2011届毕业研究生及时做好学分核算,并指导学分不足的研究生补修所缺学分。 学分核算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2011届毕业生可登录研究生信息化平台,在成绩管理栏目中查询个人成绩及学分;研究生教学秘书可登录研究生信息化平台,在学生成绩信息管理栏目中查询学生学分情况。 2.2011届应届毕业生应根据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分核算。研究生所修学分总数、公共学位课程学分数、专业学位课程学分数及其他培养环节学分数均不得低于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3.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阶段相加,至少应修满8学分(英语4学分,政治4学分)公共学位课程;提前攻读研究生硕士博士阶段相加,至少应修满12学分(英语6学分,政治6学分)公共学位课程;本科直博研究生至少应修满6学分(英语2学分,政治4学分)公共学位课程;国际硕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4学分(汉语2学分,中国概况2学分)公共学位课程。 联系人:2181497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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