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黄小红 | 发布时间: 2019-12-30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严把学位论文送审关,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硕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工作,现对拟于2020年答辩的非涉密硕士学位论文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1.上一年度抽检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其指导的学位论文100% 抽查。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抽查比例为100%

3.结业后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

4.提前毕业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为100%

5.在近三年抽检中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专业学位类别,学院(研究院)对此专业学位类别的抽查比例为30%

6.其它非涉密硕士学位论文:拟答辩人数100人以下的,抽查比例为15%;拟答辩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抽查比例为10%

二、送审方式

1.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http://www.cdgdc.edu.cn/kfpt/index.action)送审。

2.个别专业要求评阅人有实务专家,实务专家由学院(研究院)线下送审。

三、时间安排

1.学院(研究院)按比例确定抽查名单后,将经审核盖章的送审清单(附件1和附件2)报研究生院备案。

   2.平台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若增评2篇,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

当年预计于6月、9月、12月申请硕士学位的非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研究院)应分别于31日、630日、930日前将论文提交至送审平台。其他时间段也可送审,但超过以上时间送审不保证按预计时间申请硕士学位。

四、平台送审流程

   1.研究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等材料至研究生秘书;

   2.研究生秘书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对论文查重;

   3.研究生秘书审查材料规范性(如学科、研究方向、论文匿名、文件命名等);

   4.研究生秘书根据研究生院分配的子账号登录平台,上传数据表和硕士学位论文;

   5.研究生秘书登录平台跟进论文送审进度。研究生院及时反馈学位中心论文送审有关问题;

   6.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研究生秘书反馈研究生本人及导师;

   7.研究生秘书打印评阅意见,盖章后存入研究生学位档案。

学位论文送审平台使用指南详见附件3

五、其他说明

学位论文抽查送审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应当高度重视,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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