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上半年定稿学位论文提交的新通知

发布人: 黄小红 | 发布时间: 2020-02-25 | 阅读数:

各位导师、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2020上半年定稿学位论文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3月12日周四前(全日制法律硕士);

3月13日周五前(法学硕士、非全日制、在职法律硕士);

3月16日周一12:00前(法学博士)。

二、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提交方式:学位论文提交前进入研究生院系统平台进行答辩申请(暂不打印答辩申请表,后续由学院统一补打印),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向导师提出答辩申请,邮件内应含有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全文版,含封面、原创性声明、著作权声明、摘要、目录、正文、脚注、参考文献,论文命名:学号-姓名-专业-导师-论文题目),导师邮件审批回复同意定稿提交并抄送研究生秘书。

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在职法律硕士专业抄送至:kangxiaoning123@163.com;

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专业抄送至:752813752@qq.com

2.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技术规范(2005年10月修订)”排版,其中原创性声明、著作权声明更新为学校最新版;

2)学位论文一经导师同意提交并抄送研究生秘书后,不得撤回再重新提交;

3)学位论文提交后,学院在“中国知网”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处理:重复率大于10%者,直接延期到下一批次的学位申请。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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