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一) 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二) 考生将身份证件放在座位上角备查。
(三) 不准带入考场的物品应放在统一指定位置,否则视为作弊;手机、电脑、PAD等设备应关上电源放在统一指定位置,否则视为作弊。
(四) 除特别说明外,考生应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答卷,不得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
(五) 在考场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按违规、作弊行为进行处理:
1.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他人答卷、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2. 除开卷考试之外,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物品参加考试;
3.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4.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5.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6. 由他人冒名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7. 其他形式的作弊行为。
(六) 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前必须交卷。交卷时,应确保试卷完好无损、信息正确,所需材料全部提交。
(七) 当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仍旧坐在座位上,待监考教师验收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 严格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一旦发现有违规、作弊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同时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九) 其它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详见《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
法学本科(含辅修专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3.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本科课程考生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