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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人: 何萍 | 发布时间: 2006-11-02 | 阅读数: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经法学院研究决定,从本学年开始,对于没有办理任何申请手续又恶意欠费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在职研究生),学院将对其所修课程暂不予登录确认成绩,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己负责。学生在毕业之前仍未缴清在校期间的学费或住宿费,则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缴费情况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诚信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恶意拖欠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的学生,学校可通过校内外报刊等媒体予以曝光并通报批评。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法学院法硕中心 200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