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预计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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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06]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高校2007年将毕业的学生应参加由高校组织、新华社图片分社拍摄的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途:采集的照片用于毕业证书的贴照,图像电子信息经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确认后作为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
二、采集对象:预计于2007年毕业的学历学学位教育硕士研究生及国内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三、收费标准。根据教育部通知,由学校统一向每个学生收取图像拍摄费15元,汇总后全部转交拍摄单位,拍摄单位提供规格为2寸的4张毕业照和规格为1寸的8张照片用于贴毕业证书及其他档案资料。
四、收费办法。各院(系)直接向2007年预计毕业研究生收取拍摄费。现金和名单于11月9日前交到培养与管理办,并领取图像采集填涂卡。
五、关于采集工作。研究生拍摄之前每人需填一张填涂卡,要求严格按照填涂说明、准确无误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
填图说明:1、校名: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
2、填写姓名时,如在区位码表查不到的字请在汉字上注明拼音,并填涂数字“0000”,姓名超过四个字一律不填写汉字代码,只须在填涂卡中用正楷清楚填写全名,然后由中国图片社采用人工方式录入;
3、院校代码:10384。
4.(院)系代码:无须填涂;
5、学号:博士生学号前的字母“B”,将“B”所对应栏中的“0”、“1”同时涂黑;
6、身份证件号码:用于链接本人图像信息,应准确填涂,出现英文字母或汉字的,请一律在字母或汉字对应处同时将“0”、“1”同时涂黑。
7、拍摄序号和地区码由拍摄工作人员填涂。
8、填涂卡区位码到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输入“区位码”搜索查询。
六、组织工作。由于本次采集工作只安排一组拍摄人员,人手较紧,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研究生秘书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提前组织预计毕(结)业生填涂卡,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有秩序、有纪律地完成图像采集工作。图像采集地点:建文楼一楼大厅(厦大南门向前50米左右)。拍摄时间:11月11日~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00—6:00。
各院(系)拍摄时间安排:
11月11日上午:海洋与环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11月11日下午: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公共事务学院、教育研究院、南洋研究院、台湾研究院、艺术教育学院、法学院
11月12日上午:经济学院、人文学院
11月12日下午:管理学院、外文学院
七、注意事项。对于漏拍和因故未拍的毕(结)业生可在2007年4月份自行到福州新华分社补拍(其他时间不接受拍摄),费用自理。地点: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州市鼓屏路116号新华采扩部);拍摄联系人:李罡,联系电话:0591—87820000;在外地实习的毕业生不能返校参加图像采集的可通过福建分社介绍,直接与邻近的新华分社联系,就近参加拍摄。
八、关于网上核对。每一位参加图像采集的毕业生应于拍摄后40天登录网站WWW.CHSI.COM.CN核对图像信息方为有效。
培养与管理办
200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