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与漳州中级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人: 董晓晴 | 发布时间: 2016-04-06 | 阅读数:

3月24日下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漳州中院举行,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院长宋方青、副院长何丽新、副院长林秀芹、朱福惠教授、郑永宽副教授、吕英杰副教授、团委副书记林旭荣、外事秘书董晓晴,漳州中院院长吴钟夏、法官蔡惠珍、黄亚敏、林微、周洪福及中院各位法官参加了此次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与漳州中院共建仪式视频

会上,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表示,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厦大法学院响应国家对于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号召,以及朱崇实校长对于各学院“产学研一体化”的工作要求,与漳州中院合作共建,让法学院学生感受中国法治化的进程、培养法治理念,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这也是在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探索新经验、新道路。在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本次共建将为双方带来许多互助学习的机会。相信基于双方已有的良好合作基础和真实需求,我们的合作一定能够落到实处,从而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漳州中院院长吴钟夏表示,长期以来,漳州中院与厦大法学院就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开展共建,将使双方的交流更为常态化规范化,既为高校师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也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有助于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增强院校文化软实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吴钟夏要求,要共同搭建法学研究平台,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研究及时转化为实践成果;要共同创新司法实践机制,为高校师生提供近距离感受司法、学习掌握司法实务技能的机会;要共同促进法律人才培育,通过双向交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有效促进法院审判队伍和高校师资队伍的能力提升。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院长宋方青与漳州中院院长吴钟夏共同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院长宋方青为蔡惠珍、黄亚敏、林微、周洪福等法官颁发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

漳州中院院长吴钟夏为朱福惠教授、龚宇教授、郑永宽副教授、吕英杰副教授颁发法官兼职授课教师聘书

 

长期以来,漳州中院与厦大法学院就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开展共建,将使双方的交流更为常态化、规范化,既为高校师生提供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也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改革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有助于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会后,学院各位领导与老师参加了漳州法学校友聚会,共诉师生情,商议法学院90周年院庆相关事宜。

 

图/胡方舟 文/董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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