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第三批校际交流项目开始遴选

发布人: 董晓晴 | 发布时间: 2016-04-13 | 阅读数:

我校与瑞典隆德大学、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开始选拔,现将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本科生或研究生,具体要求参看“项目一览表”。   

2.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二、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每个学院每个项目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2.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英语成绩或GPA要求不达标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面试: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与国际处一起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学院推荐的候选人。
三、校内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一式三份)
2.成绩单 (须盖章、注明专业成绩排名和GPA排名); (一式三份)
3.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一份)

4.学院回执(一份)

四、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请学院务必于414早上下班之前将学院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国际处808室。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在4月14日11:00前将申请材料送至法学院320办公室董老师)

 

 

国际处交流科

2016年4月12日

附件:

附件一: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三:学院回执.xls

 

附件请在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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