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日本校际学生交换项目选拔的通知

发布人: 董晓晴 | 发布时间: 2016-11-04 | 阅读数:

 

我校与日本神户大学、北海道大学、筑波大学、甲南大学、大东文化大学、群马大学2017年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开始选拔,现将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申请者需为我校正式注册本科生或研究生,具体要求参看"项目一览表"。  

  2.学习成绩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

  3.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二、选拔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国际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语言水平或GPA要求不合格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面试: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与国际处一起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学院推荐的候选人。

三、校内申请材料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一式三份)

  2.成绩单 (须盖章、注明专业成绩排名和GPA排名); (一式三份)

  3.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一份)

  4.学院回执(一份)

四、校内报名截止时间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法学院320办公室董老师。逾期不候。

五、注意事项

请学院务必在《学院回执》中为推荐的学生进行排序,我们将根据推荐排序酌情通知面试。

 

附件:

  1. 2017年日本校际学生交换项目一览表  下载
  2.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下载
  3. 学院回执 下载

 

国际处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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