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无记名民主推荐、考核组谈话推荐等程序对相关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并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提任林旭荣同志为院团委副书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院党委反映情况。
林旭荣,男,1982年12月出生,福建惠安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辅导员。拟提任为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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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