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对综合排名成绩转换的说明》的公示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5-07-23 | 阅读数:

为保障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综合排名成绩的计算进行权重调整,具体转换方法公示如下。

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含外校单位修习、经学院认定可转换学分之课程成绩,占80%)和考核成绩(含学业竞赛、科研成果、面试得分等,占20%)组成。

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综合排名成绩由综合测评分(8分)、学业成绩(70分)、科研成果(2分)和专业面试分(20分)组成。

故综合排名成绩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成绩=(学院学业成绩/70%)*80%+ [(学院综合测评分+科研成果+专业面试分)/30%]*20%。

公示期三天,7月23日-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联系人:高老师,电话2182401。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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