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个党支部预审,拟吸收向东妮等16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予公示。
向东妮,女,湖南湘西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4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14年10月15日申请入党,2015年2月2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3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11日至4月1日党校培训。
林璐,女,福建三明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4级国际法专业研究生,2014年6月1日申请入党,2014年10月1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5年10月19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11日至4月1日党校培训。
万星,男,江苏溧阳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3年6月2日申请入党,2014年6月1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3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11日至4月1日党校培训。
陶磊,男,上海宝山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3年10月1日申请入党,2014年10月1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3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11日至4月1日党校培训。
吕爱梅,女,山东日照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2011年9月16日申请入党,2013年11月19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2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2月至4月党校培训。
戴政,男,福建长汀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3年1月25日申请入党,2013年4月2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3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2月至4月党校培训。
廖丽萍,女,江西赣州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5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1年11月2日申请入党,2014年6月1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3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2月至4月党校培训。
査扣宏,男,江苏如东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015年6月申请入党,2014年6月1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3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至4月党校培训。
张娴哲,女,福建龙岩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国际法专业研究生,2012年10月12日申请入党,2012年12月3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至4月党校培训。
段莉,女,湖北黄冈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12年4月申请入党,2013年5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至4月党校培训。
陈佳慧,女,福建龙海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4级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11年10月7日申请入党,2014年3月3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至4月党校培训。
赖旭臻,女,福建永定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2011年11月20日申请入党,2012年11月21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党校培训。
陈洁,女,江苏苏州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法律史专业研究生,2011年11月20日申请入党,2012年10月2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党校培训。
简方家,女,江西新余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2011年11月23日申请入党,2012年11月2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4年5月党校培训。
徐鹏炯,男,浙江绍兴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2011年9月6日申请入党,201年12月5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党校培训。
叶丽红,女,福建安溪人,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15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2012年6月2日申请入党,2012年9月20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6年2月24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参加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6年3月党校培训。
本公示从即日起7天内(4月21日—4月27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院党委或有关支部反映。
法学院党委联系电话:2180879
邮 箱:wudi@xmu.edu.cn
法学院党委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