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鼓励本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
2. 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学院应对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人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3. 坚持择优选拔原则。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硕博连读考生和其他考生之间,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拟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各博士生导师有权决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对象为我院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
(3)所学课程成绩优良,且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优秀率不低于80%。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在CSSCI来源刊物(包括扩展版)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同时至少具有以下科研业绩中的1项:主持1项校级课题、正式出版著作6万字以上(不累计)、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等。
(5)具有较高外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能力,能够适应研究工作需要。
三、选拔程序
1.申请人登录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进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首页“快速通道”列表—>>硕博连读资格申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 申请人递交如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申请书》,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3)招生专业的2名专家推荐信。申请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有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4)申请人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5)科研成果一览表(列出代表性学术成果),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科学位论文或本科学位论文摘要(含任务书、指导记录、论文开题报告等)、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不端行为检测报告(要求该报告为中国知网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全文对照版”报告单,申请人在报告单首页空白处签字);
(6)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格式自定,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申请人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律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以上(3)-(6)项须按照法学院规定格式填报,详见附件。
3. 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组织考核;
4. 学院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学校审核材料并确定名单。
四、考核内容
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分两部分:思想品德考核和学术能力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层党委进行鉴定。
2.学术能力考核
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主要对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原则上采用线下面试方式进行,如受疫情影响将作相应的调整,请关注学院网站实时通知。
学术能力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占考核总分10%)、综合素质(占考核总分50%)、专业基础(占考核总分40%)。
四、其他规定
1.其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2.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1.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x
2、考生自述表 2.考生自述表.doc
3、科研成果一览表 3.科研成果一览表.docx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