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法学理论专业2018年拟录取博士考生中2人放弃拟录取资格,经按照我院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办法重新初审和复试考核,拟补录张可、李炳辰。另因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拟录取博士考生中各有1人放弃拟录取资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参加了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复试的考生中依次拟补录刘博涵、王洪凯。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18日。
若对以下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联系人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5983,E_mail: lqy@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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