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法学院国际法博士复试通知

发布人: 刘巧英 | 发布时间: 2004-04-24 | 阅读数:
我院将电话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并以挂号信方式寄发书面复试通知。 参加复试时请出示身份证,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发表的论文、著作的清单及论文所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或著作封面及表明你所撰写章节的说明性文字)的复印件,并提交一篇代表作(复印件);(2)科研成果获奖的清单及奖状复印件。 复试范围与初试专业课相同。复试采用口试形式。 复试时间:2004年4月30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C419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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