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关于法学硕士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的通知

发布人: 康小宁 | 发布时间: 2011-03-16 | 阅读数:
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1年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接收校内外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1、调剂专业及人数 调剂专业: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 人数:若干名 2、申请调剂对象: 校内: 从报考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法学硕士各专业,且本科第一专业为法学专业,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校外: (1)原报考范围:法学【0301】(不含法律硕士【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2)凡参加 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本科为法学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且成绩达到总分345以上(含345分)外语和政治各55分以上(含55分)、专业各90分以上(含90分);且达到国家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从校外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毕业院校原则上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或五所专门政法院校(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注:不接收同等学力的调剂生。 3、调剂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程序: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1年3月27日11:00(校内调剂时间推迟到3月27日下午17:30)之前以下列方式送交本院研究生秘书康老师: 传真:0592-2186154 电邮:kangxiaoning123@163.com 寄送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C202室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3)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6991。 具体复试办法和招生简章请关注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招生办和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网站。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上一条: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通知

下一条: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11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