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级研究生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9日-10日,请2017级研究生新生按照如下注意事项做好准备,按时报到注册。
一、注册报到及请假注意事项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等报到注册。
新生报到注册期间如无法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须向学院提出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书面请假条请写明专业、姓名、请假缘由、请假起止时间,签名后,连同相关证明一起扫描,并将扫描件于注册时间前5天发送邮件给如下相应教务老师。请假名单将于注册日期前在法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一栏公布。
请假后需关注法学院网站选课的通知。不管请假与否,都需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选课需要的学号见请假名单。
法学硕士联系人:上官老师;联系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C206室;电话:0592-2185805;邮箱:1162077097@qq.com
法学博士联系人:何老师;联系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B320室;电话:0592-2189092; 邮箱:fashuo@xmu.edu.cn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学)联系人:康老师;联系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B320室;电话:0592-2186991; 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 .
二、关于档案转寄、宿舍的说明
1. 档案寄送单位: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档案寄送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C319室 宋老师收 邮编:361005 联系电话:0592-2181951
3. 入学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为审核研究生奖助学金资格,请非应届的学生,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1)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
(2)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他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寄档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入学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研究生,应有入学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寄存证明文件(需原件)。
4. 关于宿舍申请
学生宿舍由学校公寓学工办统一协调分配,新生宿舍申请方式将在附在录取材料中一并寄达。
以上事项联系人宋老师,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C319室,电话0592-2181951,邮箱songleihuaa@xmu.edu.cn。
三、关于新生党员材料的说明
详见2017级新生党员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知:
http:/Detail/CNNotify/126589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92-2180879,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C206室
四、关于新生户口迁移的说明
户口迁移证持续到注册报到时有效。
户口迁移证开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大学路派出所。
注意: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原因须为“大中专招生”,不可为“大中专生毕业”。
福建省生源户口不可迁往学校集体户,请迁回生源所在地。
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592-2189092,地址: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B320室
注意:请假新生在假期届满后报到时,请按以上各联系方式到负责老师的办公室办理。
其他事项参见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招生办网页通知。
http://zsb.xmu.edu.cn/62/b9/c5797a28741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