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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标价错误 发布人: 苏晓君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阅读数: 地点:法学院B138 主讲人简介: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立法专家顾问。 主持人: 王兰副教授 讲座简介: 信息时代人们频繁地通过互联网来进行缔约磋商以及订立电子合同,《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专门进行了规定,此基础性规定在理论和实务上均具有重大意义,值得深入研究。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企业法治研究中心”与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