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剑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8-05-17 | 阅读数:

郑晓剑 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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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南京大学法学博士(2013)

南京大学法学硕士(2010)

淮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2007)

工作履历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教授(2020)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副教授(2015)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助理教授(2013)

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赴德国哥廷根大学访学。

 

研究领域

民法学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福建省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福州市人民政府顾问。

 

 

 

荣誉奖励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2016);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中国银行奖教金”(2018);

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9)。

 

 

 

代表性成果

著作类:

郑晓剑:《自然人侵权责任能力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论文类: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说”之反思》,《法商研究》2024年第1期,,CSSCI,独著;

《家庭私法地位之辨析》,《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CSSCI,独著;

《论胎儿的民法地位及其保护机理》,《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3年第4期,CSSCI,独著;

《<民法典>监护人责任规则的解释论》,《现代法学》2022年第4期,CSSCI,独著;

《公平责任、损失分担与民法典的科学性——<民法典>第1186条之“来龙”与“去脉》(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22年第6期全文转载),《法学评论》2022年第1期,CSSCI,独著;

《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之关系定位及规范协调,《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21年第4期,CSSCI扩展版,独著;

《个人信息的民法定位及保护模式》,《法学》2021年第3期,CSSCI,独著;

《权利能力相对性理论之质疑》,《法学家》2019年第6期,CSSCI,独著;

《侵权损害赔偿效果的弹性化构造》(人大复印资料《法学文摘》2019年第3期转载),《武汉大学学报》2019年第4期,CSSCI,独著;

《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之检讨》,《法学》2017年第12期,CSSCI,独著;

《比例原则在现代民法体系中的定位》(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8年第2期全文转载),《法律科学》2017年第6期,CSSCI,独著;

《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中国法学》2016年第2期,CSSCI,独著;

《广义行为能力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定位》,《现代法学》2016年第5期,CSSCI,独著;

《侵权责任能力判断标准之辨析》,《现代法学》2015年第6期,CSSCI,独著;

《侵权责任能力与监护人责任规则之适用》,《法学》2015年第6期,CSSCI,独著;

《公众人物理论与真实恶意规则之检讨》,《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5期,CSSCI,独著;

《侵权责任能力与过失相抵规则之适用》,《法学》2014年第10期,CSSCI,独著;

《揭开雇主“替代责任”的面纱》,《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2期,CSSCI,独著;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解释论之基础》,《现代法学》2014年第1期,CSSCI,独著;

《组织过错理论与受害人保护》,《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6期,CSSCI,独著;

《对民事法律关系“一元客体说”的反思》, 《现代法学》2011年第4期,CSSCI,独著;

《不应被淡化的侵权责任能力》(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3期全文转载), 《法律科学》2011年第6期,CSSCI,独著;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类型化及其效力——兼论我国现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之完善》(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1期全文转载),《南都学坛》2011年第5期,独著;

《人格权客体理论的反思》, 《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3期,CSSCI,独著;

《人格权视角下的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互动论》,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6期;CSSCI,第一作者。

 

 

 

代表性项目

1.“侵权责任能力制度的原理及功能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4),主持;

2.“侵权法上的监护人责任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16),主持;

3.“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21),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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