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法律援助中心及邹治军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04-25 | 阅读数:
法学院[2005]03号 厦门市民黄种滨先生近日写了一封感谢信给我院,他在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时,因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寻求法律援助,其间我院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热心帮助和指导,特别是我院200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邹治军同学自始至终的直接参与,对此黄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称赞我院法律援助中心及邹治军同学是“弱者救星”。法律援助中心及邹治军同学勤勉的工作展示了我院学生的优秀品质,其精神值得弘扬,值得学习,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我院法律援助中心及邹治军同学通报表扬。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05年4月25日 ------------------------------- 主题词:学生 通报 表扬 决定 存档:2份

上一条:社区共建活动贵在坚持

下一条:社区共建活动贵在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