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05-10-25 | 阅读数:
根据校党委《关于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通知》(厦大先教[2005]10号)的要求,10月24日晚上,法学院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院班子中7位党员领导干部,同时还邀请了院工会代表、学术带头人代表、青年教工代表和院科级干部等列席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建发同志以及校先教办巡回检查组的郑新风同志在百忙中抽空前来指导工作。 法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同志作了开场白讲话,他说,本次会议召开前,根据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我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即学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的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等环节的各项任务,进展顺利,动作规范,效果明显。今天晚上的民主生活会,请学院的各位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初定稿)》中对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群众意见,重点查摆自己近年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以及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或主要差距。希望大家能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对党的事业、学院发展以及个人进步负责的态度,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努力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随后,7位党员领导干部逐一汇报个人的党性分析情况,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找思想根源,并提出今后的整改方向和措施。其他党员领导干部逐一对其进行评议。7位党员领导干部对自身都能剖析到位,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班子工作效率问题、规章制度建设问题、提高教职工生活待遇问题等,他们都能虚心接受,并将逐一落实整改。大家表示,将以身作则,继续推动法学院向更高层次迈进,更好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 此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7位党员领导干部以负责任的态度,畅所欲言,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 (吴智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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