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法学院教师工作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 侯利标 | 发布时间: 2010-03-12 | 阅读数: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文件 法学院【2010】 003 号 关于公布《法学院教师工作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教师工作室使用管理办法》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于2010年3月11日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附:《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教师工作室使用管理办法》(请登陆学院网站“规章制度”查询)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1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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