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基层党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师生员工满意工程,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1〕17号)、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教创先发〔2011〕17号)、中共福建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闽创先发〔2011〕24号)和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厦大委综〔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近期对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开展群众评议的对象为全院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学生社团临时党支部不纳入本次评议对象范围,所有党员回到原属党支部进行群众评议。因长期生病无法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党员,也可不纳入本次评议对象范围,但各支部在上报相关材料时应作出说明。
二、评议内容
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等“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依据,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
对党支部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情况。
三、方法步骤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应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院党委届时将派人参加党支部的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支部的全体党员和本支部所在单位的群众(或群众代表)。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人数,教职工党支部为本支部所在单位的全体群众;漳州校区本科生党支部为所在支部党员数的3倍,并确保所有党员所属班级均有群众代表参加;其他学生党支部为所在班级、年级或专业的全体学生;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原则上为全体离退休群众,但对因病或行动不便的可不做强制性要求。群众评议统一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要确保师生员工广泛参与。
群众评议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征求意见,开展自查。各党支部召开群众评议会议之前,应通过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本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然后再发给全体党员和群众征求意见。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亦应进行书面小结。
(二)召开会议,进行评议。召开群众评议会议时,党支部负责人应向与会人员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并无记名填写群众评议表(表一和表二,见附件)。
(三)通报情况,整改提高。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师生员工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对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从师生员工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师生员工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四、其他要求
开展群众评议,是继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领导点评之后的第三个重要环节,是当前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工作。全院各基层党支部要把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把群众评议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评议活动、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带头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确保群众评议工作不走过场。
群众评议结果将作为院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2011年年度考核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
各党支部召开群众评议会议的时间,事先须向院党委汇报,并经院党委同意后组织召开评议会议。群众评议会议结束后,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群众评议统计工作,填写好群众评议统计表(表三和表四,见附件),并务必于2月21日(周二)前将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以及表一、表二、表三、表四报送院党委,电子版同时发送至wudi@xmu.edu.cn。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