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至2014年教师出国(境)选派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2-02-27 | 阅读数:
全院教师: 请你们根据学校“关于报送2012年至2014年教师出国(境)选派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自己的出国计划,将拟申请出国的时间和相关情况填写在附表中于3月5日前发给院人事秘书,以便学院研究报送。 特此通知。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12年2月27日 抄送: 主题: 关于报送2012年至2014年教师出国(境)选派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2年至2014年教师出国(境)选派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推进我校国际化进程,根据“2011年国际与台港澳工作会议”和“2012年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与学校新出台的《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要求,各学院、研究院应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利用现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同时积极挖掘资源、筹措资金,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研修。 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以下选派基本原则,制定本单位2012年至2014年教师出国(境)选派计划。 1.在派出时,应具备学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五年使用一年,两年半使用半年),应届毕业博士提前使用一年学术假需来校三年; 2.应为教学科研骨干,已有一定科研成果积累。拟开设新课、双语课程、与外方合作科研等; 3.外语水平较好。 请各学院、研究院填写《2012年至2014年教师出国(境)选派计划》(见附件),于3月9日前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rs@xmu.edu.cn.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 祝工作顺利!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人事处师资科 电话:0592-2182253 传真:0592-2183984 邮箱:r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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