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职称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智庆 | 发布时间: 2014-04-26 | 阅读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和《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且截止2013年12月31日仍在岗。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聘用条件见附件1。 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1.5月6日前,各单位核对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名单(名单见附件2、3)。 2.5月13日前,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推荐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审核四级岗位聘用人选,决定聘用五级岗位及以下聘用人选并公示。 3.5月20日前,单位将审议结果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4.6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四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人事处职称科 2014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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