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近日,接学校通知,国家将调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目前我院具体追加名额数量还未确定。我院拟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申请和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尊重事实。已在此前评审中获得各类奖学金学院推荐资格的学生,在符合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保留其推荐获奖资格。
2.坚持择优奖励。针对国奖追加名额及其他奖学金调整名额组织开展相应评审工作。
3.保障学生利益。原已获得校级奖学金等奖项推荐获奖资格的学生,若选择参评国奖,则须放弃原推荐获奖资格,原推荐获奖资格不再保留;如因此导致相应奖项空缺,则再进行相应奖项的补充评选。
4.评审条件一致。奖项参评资格、成果取得截止日期等评审要求与原评审要求保持一致。
二、申请方法
有意愿补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按照《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info/1090/64855.htm的要求申请。
注:9月份已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如有补充材料,请按照要求提交。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11月6日15:00-17:00提交至法学院C319办公室。
联系人:韩毅,18290381388;
陈蔓芩,13275003035;
杜若君,15906061176。
2.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11月6日15:00前发送至xmulawscholarships@163.com。邮件命名为:“国奖+姓名+年级专业+学号”,例:“国奖+张三+2021级民商法博士+129*******”。各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xxx申请表”。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