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 黄艺明 | 发布时间: 2023-03-11 | 阅读数: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2023年校庆期间,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国际学生奖学金谢正赞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等四项专项奖学金,现将相关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

1.国际学生奖学金:本次可推荐1名国际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全校共6名),1名国际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全校共6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评选规定,在我校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可参评(不含2022级研究生新生和延期毕业生)。

2.谢正赞奖学金:本次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学校差额评选(全校共15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评选规定,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非本科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可参评。

3. 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本次不限申报名额(全校共4名,其中2名面向全校)。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评选规定,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评。

4. 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本次不限申报名额(全校共2名)。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评选规定,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评。

各奖项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等详见附件3

二、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之前的研究生参评适用)。

2.《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含)以后的研究生参评适用)。

3.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4.《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5.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2)。

三、奖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3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如在本次评选中获评专项奖学金,不得再参与2023年校庆期间后续发布的其他校、院级奖学金评选。

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4《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2.本次评选中,专项奖学金均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表现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1XXX奖项申请表-姓名(纸质版,份数按对应奖项要求提交+电子版)

注:谢正赞奖学金申请表提交前需完成班级民主评议并由评议小组组长(团支书或班长)在表格上签字确认;国际学生奖学金需附导师推荐意见及签名。

2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电子版)

3)姓名-学生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提交一份)

4)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需教秘签字)

5)姓名-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扫描件、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

6)姓名-奖学金评定量表(纸质版+电子版)

7)姓名-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请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8)(!!!申请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及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的同学请注意!!!)申请以上两项奖学金的同学,还需提供推荐信(需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专项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31317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请于31315:00-17:00提交至法学院519办公室。

申报材料发送邮箱地址:xmulawscholarships@163.com

(邮件请按以下要求统一命名:“2023年校庆期间谢正赞/国际学生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姓名+/+年级专业+学号,例:“2023年校庆期间谢正赞奖学金+知产院+雪梅+硕士+2020法律硕士(非法学)+130202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有其他疑问可咨询院研会学术部工作人员:

刘锦华,联系方式:17260629668

李晓峰,联系方式:17872411361

学校相关通知请至以下网站查询:

关于2023年校庆期间部分项目奖学金评选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7991.htm

 附件:2023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相关材料.zip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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