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维 | 发布时间: 2022-09-21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学校现已启动2022-2023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将校级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此次校级奖学金法学院本科生共有1个名额(详见附件1、附件2),即为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可推荐1个名额(全校获奖名额为本科生5个,差额评审)。

二、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

本次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见附件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见附件4)、本科生加分办法(附件5)。

【注意】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2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三、奖学金材料报送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

纸质版材料:申请表(两份)(附件6)、汇总表(两份)(附件7)、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申请表、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9221800前先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与海滨新区三704肖鹏飞同学处,电话13722802017,电子版发到法学院团总支组织部邮箱xmulawzzb@163.com。

四、奖项兼得问题

1.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2. 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获得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

3.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五、其它注意事项

成绩排名请具体参照学院公布名单,名单将以群邮的方式发布。

 附件材料.zip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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