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法学院本科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 (见附件1) 实施:《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0-2021学年内(即2021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学院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2)。
*法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13人;优秀三好学生名额3人;三好学生名额10人;优秀学生干部3人。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优秀毕业生”的参评区间为本科入学至毕业当年5月底,“优秀毕业生”外的毕业班荣誉称号参评学年年度区间为2020-2021学年开学至5月底;
5.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7.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8.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1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10.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者材料提交要求
1.毕业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毕业生荣誉称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 和“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待评审结束,推荐人选确定后另行通知】;
2.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1)、《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2);(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电子版文件名:××申请表-张三
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本科生毕业班荣誉称号测评表》(见附件3-3,只需提交电子版,填写时请依次列出加分项、加分内容和对应分数);
4.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荣誉称号申请承诺书(见附件3-4,手签电子扫描件);
5.工时证明(电子版志愿汇截图,截图中需现实相应志愿时长获得日期;学院青协将会对此进行抽查);
6.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楚完整)。
相关证明材料分成表彰分、学术成果及学业竞赛、社会实践、学生工作、文体竞赛五个文件夹进行打包整理。
注意:
申请“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需分开整理,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申请者需将材料给班级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审查,填写班级测评分和汇总表。班级评议小组需提交组织部的材料:
1.荣誉称号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包括提交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2.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汇总表(见附件3-4,仅需电子版)。
3.《班级民主评议表》(纸质版)
班级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
注意:
①班级交材料之前请核对报名人数与提交材料是否一致,是否有遗漏;
②班级收集申请人材料时请分别按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类整理;
③“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测评汇总表分别统计。
五、时间安排
请各班负责人于2021年6月4日(周五)中午12:00前提交最终材料。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于组织部郑佳铭同学处,邮箱1029974326@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院C319办公室吴老师。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材料的申报,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荣誉称号评选附件材料.zip
法学院本科生工作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