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15-09-10 | 阅读数:

为做好2016年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厦大教〔2015〕36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6年推免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进度安排(以具体通知为准)

1、推免生报名(9月9日-9月11日)

2、推免生资格材料审查(9月11日-9月13日)

3、推免生面试(9月14日-9月15日)

4、推免生名单公示(9月16日-9月18日)

5、报送推免生名单(9月19日-9月20日)

二、推免对象条件

参加推免对象为2012级全体本科生,具体推免生条件详见《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6)第十条至第十四条。

三、推免生材料提交要求

1、按照《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140901》(附件1)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和法学院保研测评表(附件4)。并提供成绩单,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支教保研除提交以上材料外,仍需提交《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5)。

3、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1日18:00之前发至1095235056@qq.com,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1日18:00之前交给关梦颖,联系方式为15659281916。

四、注意事项

1、成绩排名占年级前40%的同学都有申请保研的资格,一旦经学院确定为推免生,保研资格不得放弃。

2、成绩没有达到年级前40%的同学,如果想申请本校支教团推免生、科创竞赛专项推免生等其他方式录取的推免生,必须一并报名并参加面试。

3、外保和内保的同学都需要参加院内的测评和面试,并计入最终的推荐综合成绩排名。

4、成绩排名以教秘下发的《法学2012级保研成绩排名》为准。

5、所有证明材料的提交和证明有效期间截止至2015年9月11日,该日期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将不作为加分依据。请大家确保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并备有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优秀班级等院内同学明确知道但未颁发奖状的项目可以先写出来,相关证明材料由活动承办部门提供。

7、在学期间发表的各类科研论文需提供刊物原件,用稿通知不能作为加分依据。

8、请大家注意附件2中对综合排名成绩转换的说明。

9、保研通知QQ群群号为463885676,请申请保研的同学尽快加群,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附件1: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关于《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对综合排名成绩转换的说明

附件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法学院推免测评表

附件5:第18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6: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7:2016年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推免工作通知

附件8: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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