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国际法创新团队继续进行学术活动

发布人: 上官仪 | 发布时间: 2019-06-07 | 阅读数: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暨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国际法创新团队主办的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观韬国际法论坛XMU-Guantao International Law Forum,以下称论坛继续举学术活动。


530日下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伟教授以China’s Engagement in ISDS in the Leaving-and-Return-of-the-State Paradigm – An Empirical Approach为题做了报告。沈老师首先介绍了计量统计的实证研究在中美学界的应用和趋势。其次沈老师介绍了在国家离开和国家回归的背景如何以实证的研究方法分析中国双边投资协定的变迁与世界双边投资协定变迁的关系。通过提出并运用双边投资协定自由指数,沈伟老师认为中国签订BIT的自由化水平,不是由中国逐步从投资东道国向投资来源地国的变化,而可能是由缔约另一方的某种特征决定的。讲座由陈辉萍教授主持,蔡从燕教授、陈欣副教授、房东副教授以及十多位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讲座。

 

530日晚上,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Paul B. Stephan做了有关《美国对外关系法第四次重述The Fourth Restatement of the Foreign Relations Law of the United States的报告。Stephan教授指出,直到最近20年,在美国才出现了一种修正观点,认为联邦司法立法更多地是对外交关系的威胁,而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美国对外关系法第四次重述》体现了这种修正性观点。讲座由韩秀丽教授主持,苏宇助理教授以及十余位国际法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参加了讲座。

531日中午的学术午餐会,蔡从燕教授以“国际法的普遍性:过去、现在与未来”为题做了报告。蔡老师认为,指出应当从国际法的普遍性去理解中国有关包容性的主张。通过系统梳理国际法普遍性的历史,蔡老师认为西方国家主张的国际法普遍性虽然曾经遭受过两次重大的冲击,但并未被有效的重塑。结合新的时代背景与挑战,我国应当在正确理解国际法普遍性含义、正当性与限度的基础上理解包容性的主张与实践,否则可能误解包容性的主张与实践。

二十余位与会的国际法专业的老师和博士生就报告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 国际法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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